罗雪尔的赋税论
德国历史学派奠基人罗雪尔(Wilhelm Roscher,1779-1861)在其《历史方法的国民经济学讲义大纲》等书中阐述的赋税理论。 他把权利思想分为私权的观念与社会的或国家的观念。认为私权的国家主要依靠私权的财源即封建领地及国家事业而存在,社会的整体的国家则依靠赋税而存在。在论及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过程时说:“任何赋税都是个人享乐的牺牲。政治财富将为物质财富所收买。政治财富的购买的利弊得失与国家的命运有关。赋税不应从财产中而应从收入中征收这一原理,只在税额已达到极大程度时,才具有实际意义。”(《历史方法的国民经济学讲义大纲》,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14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