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管辖的转移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管辖的转移 又称移送管辖,是对管辖的一种变更规定。指没有管辖权的公安司法机关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机关立案或审判,以及人民法院将虽有管辖权但不宜由自己审判的案件移送给其他人民法院审判。管辖的转移体现了我国管辖制度的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结合。管辖的转移既体现在立案管辖上也体现在审判管辖上。在立案管辖上的移送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控告、检举和犯罪人的自首,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至主管机关处理。体现在审判管辖上的移送有以下几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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