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制定
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重大措施。 随著国民经济的恢复,有计划地加快社会主义建设成为迫切的任务。1952年12月,中共中央提出编制“1953-1957年国民经济计划”的设想。 以后,该计划经反复修改、补充,于1955年7月由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正式通过。 主要内容是:集中主要力量发展重工业,建立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的初步基础;相应地发展交通运输业、轻工业、农业和商业;有步骤地促进农业、手工业合作化;继续进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保证国民经济中社会主义成分的比重稳步增长等。 主要指标为:钢412万吨;煤11300万吨;粮3856亿斤。到1956年,该计划提前完成。全国工业生产总值平均每年增长19.6%,农业生产总值平均每年增长4.8%,文化教育、科技、医药卫生事业都得到较大发展,人民生活显著改善,显示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