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副词〉用在句中,表示仅限于某一范围,可译为“只是”、“仅仅”等。 ❶ 第为上者不能察,使匹夫攘袂群起以伸其愤。《书博鸡者事》——只是作为上面的人不能明察,让老百姓捋起衣袖聚集起来发泄他们的愤怒。 ❷ 借第令毋斩,而戍死者固十六七。《陈涉世家》——即使仅仅可不杀头,充军出去死在边疆的十有六七。 (二)〈连词〉用在复句中,表示转折关系,可译为“但”。 吾诚愿与汝相守以死,第以今日事势观之,天灾可以死……《与妻书》——我的确愿意和你相依为命直到老死,但拿现在的形势来看,天灾可以使人死亡…… 〔附〕“第”作名词时,多指大宅舍,可译为“家宅”、“府第”、“宅第”等,有时也可为“科第”;用在数词前表示序数。 ❶ 日暮,至豪民第门,捽使跪。《书博鸡者事》——天傍晚,到了豪强人家宅门口,揪著让他跪下。 ❷ 公大怒,取案上器击伤夫人,出,驾而宿于朝房,旬乃还第。《记王忠肃公翱事》——王翱大怒,拿起桌案上的物体打伤了夫人,就离家坐车到朝房里去住,十天后才回到府第。 ❸ 云有第三郎,窈窕世无双。《孔雀东南飞》——说是他那第三个儿子,长得修长标致,世上找不出第二个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