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笞刑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笞刑 自隋至清五刑中最轻一种。 用小荆条或小竹板敲打罪犯臀、腿或背部的刑罚。其始用为教刑,起源很早,后演变为笞杖。作为正式刑罚,从汉文帝除肉刑开始。景帝定棰令,用鞭棰击犯人臀部。 隋时改鞭为杖,用大竹板施刑,改南北朝的杖刑为笞刑,从此成为五刑中最轻刑。唐、宋、明、清分为10、20、30、40、50等五种,元有17、27、37、47、57等五种。宋时行折杖法,如笞50决臀杖10下,等。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