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录
公安司法人员在刑事诉讼中依法对某些诉讼活动所作的文字记载。笔录是反映立案来源、侦查行为、开庭审判以及判决、载定的执行等活动的诉讼文书,对于证实诉讼活动的有关情况和犯罪的有关事实,具有重要意义。笔录应由法定的人员在场制作,制作完毕应交由被录者查看或宣读并由其在认定无误时签名盖章。笔录记载的内容要准确、清晰地反映情况,所使用的纸张、墨汁应符合长期保存的要求。刑事诉讼中的笔录主要有: ❶ 接受口头控告、检举的笔录; ❷ 讯问笔录; ❸ 询问笔录; ❹ 勘验、检查笔录; ❺ 搜查、扣押笔录; ❻ 侦查实验笔录; ❼ 公诉案件开庭审判活动情况的笔录; ❽ 法庭笔录; ❾ 评议笔录; ❿ 检察人员对执行死刑临场监督笔录;⑾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笔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