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秦律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秦律 秦代法令的总称。 秦孝公三年(前359)商鞅相秦,以《法经》为蓝本,改法为律,制刑律六篇(盗、贼、囚、捕、杂、具),定连坐法等法。秦统一后,法令愈滋,社会生活皆有法式。 主要形式有律、令、法律答问、式、例等。律名目繁多,见于秦简的有二十九种,包括刑法、诉讼法、民法、行政法、经济法、军法等各个法律部门。 令有《垦令》等。法律答问是官方以问答的形式对刑律所作的解释,包括对定罪、量刑、适用和诉讼制度的某些方面的具体说明。式有《封诊式》等。例亦称“廷行事”,是司法机关办案的成例,亦具有法律效力。 史称秦法繁于秋茶而网密于凝脂。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