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秋审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秋审

清代每年秋天由朝廷派员会审外省死刑犯人的制度。

源于明英宗天顺三年(1459)始创的朝审。清代于朝审外,又设秋审。规定外省在秋季以前将判处死刑而未立即执行的案件,分列情实(罪情属实,仍应执行死刑)、缓决(从缓决断)、可矜(可怜悯,指老幼废疾等人犯罪与因救护父母伤亡等案件)、可疑(指案情尚有可疑之处,须待研究决定)等四类(雍正以后加“留养承祀”一类),上报刑部。经刑部会同大理寺等部门集中审核后,上奏皇帝做出最后决定。朝审与秋审远源于唐。唐代规定,立春至秋分,停止决囚,同时对即决(立即处决)之囚,亦均行三复奏制度。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3 15: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