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企业之间的竞争
竞争是商品经济的产物。 只要存在商品生产,就必然有竞争。社会主义经济既然是商品经济,社会主义企业既然是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与经营者,它们之间就必然存在竞争。“只不过在不同社会制度下竞争的目的、性质、范围和手段不同”。社会主义企业之间的竞争根本不同于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弱肉强食,就在于它是在公有制基础上,在国家计划和法令的管理下,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前提下,让企业在市场上直接接受广大消费者的评判和检验,优胜劣汰。这样做有利于打破阻碍生产发展的封锁和垄断,及时暴露企业的缺点,促使企业改进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推动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