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故意破坏电力、煤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按中国刑法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本罪主要特征:(1)犯罪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电力、煤气或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如发电、供电、变电设备,输电线路,煤气发生存储、输送设备,煤气管道以及易燃易爆化工装置等。破坏正在制造或尚未安装使用的上述设备的,不构成本罪,可按毁坏公私财物罪处理。(2)主观上出于故意。以反革命为目的实施本罪行为的,按反革命破坏罪论处。(3)客观上实施了破坏上述设备的行为,并已达到足以引起爆炸、火灾等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程度。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