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法的制定与执行已成为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 自1982年来,我国先后实施了《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并参加了《建立世界知识产权公约》、《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公约》和《专利合作条约》等。我国代表还参加乌拉圭回合《与贸易有关的包括冒牌货贸易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谈判并签署了最后文件。 近年来,我国加大加快知识产权立法步伐,已建立起基本完备并初步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和先进的知识产权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