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帐户
两个以上记载同一个会计事项的互相对应的帐户。 在两个有往来关系的企业中,一方的相对帐户其借方余额应与另一方相对帐户的贷方有关余额核对相符。在有控股或统属关系的企业中,其相对帐户的内容,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或“联合财务报表”时,必须相互抵销,以免重复反映。相关企业的相对帐户,因其核算的对象一致,其余额原则上亦应总是相等的。 但在实务中,因为未达帐项的存在而经常不等。这种情况使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或“联合财务报表”的企业在编制工作底稿以前,必须调整有关帐项,使相关企业的相对帐户的余额协调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