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留大树尾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留大树尾法 冬季桑树剪梢,次年采叶养蚕一次或数次后伐条的桑叶收获法。 由于伐条时期不同,可分大树尾春刈、大树尾夏刈和全年大树尾。 春刈后50~60天再采叶养蚕。 以后随桑树生长,采叶养各期蚕。 12月中下旬每根枝条离地60~80cm剪梢,次年养第一期蚕时,每根枝条上选留2~3个粗壮新梢不采,其余芽叶全部采下养蚕。第二期蚕时,采收树上全部叶片,同时摘去新梢顶芽,促使腋芽萌发。 第三期蚕时,采收全部芽叶后立即伐条(夏刈)。夏刈后约50天可采叶养蚕,以后随桑树生长,采叶养各期蚕。 具体方法是,冬季每根枝条离地60cm处剪梢,明春养第一期蚕时,每根枝条上留粗壮新梢2~3根,其余芽叶全部采去,并在所留新梢基部也可采收少量成熟叶养蚕。第二期蚕,采新梢上成熟叶养蚕。第三期蚕,采收新梢上全部叶片,并剪梢,促使腋芽萌发。第四期蚕以后各期蚕的采叶,都在离新芽基部0.5~1.0cm处剪取芽叶养蚕。 到冬季进行根刈。此法是中国广东省为适应全年多次养蚕(全年可养蚕7~8次)的需要,对地桑采用的桑叶收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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