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系统
(一)电力系统的组成 电力系统由发电厂、送电线路、变电所、配电网和电力负荷组成,图(4-1-1)是典型的电力系统主接线单线图。图中未画出用户内部的配电网。 发电厂又称发电站,是将自然界蕴藏的各种一次能源转换为电能(二次能源)的工厂。发电厂根据一次能源的不同,分为火力发电厂、水力发电厂、核能发电厂以及风力发电厂、地热发电厂、太阳能发电厂等。在现代的电力系统中,最常见的是火力发电厂、水力发电厂和核能发电厂。 送电线路是指电压为35kV及其以上的电力线路,分为架空线路和电缆线路。其作用是将电能输送到各个地区的区域变电所和大型企业的用户变电所。 变电所是构成电力系统的中间环节,分为区域变电所(中心变电所)和用户变电所。其作用是汇集电源、升降电压和分配电力。 配电网由电压为10kV及其以下的配电线路和相应电压等级的变电所组成,也有架空线路和电缆线路之分。其作用是将电能分配到各类用户。 电力负荷是指国民经济各部门用电以及居民生活用电的各种负荷。 (二)额定电压和电压等级 电气设备都是设计在额定电压下工作的。额定电压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并能够获得最佳经济效果的电压。 电压等级是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电力工业的水平以及技术经济的合理性等因素综合确定的。 我国标准规定的三相交流电网和电力设备常用的额定电压如表(4-1-1)所列。 表4-1-1 我国三相交流电网和电力设备的额定电压 k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