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能力核定
又称生产能力查定。 对企业、车间、工段(小组)或联动机在一定时期内的生产能力进行计算和确定。它的作用在于摸清企业现有生产能力,为改进技术,改善组织,克服薄弱环节,挖掘潜力,提高生产能力水平指明方向;为上级主管部门平衡生产任务,下达计划指标,决定基建投资方向提供依据。生产能力核定,应从最基层的生产环节开始,自下而上地进行。按相同的,互相可以替代的设备组成同性质的工作地到工段(小组)到车间再到全厂的顺序,逐级进行综合平衡,最后确定全厂的综合生产能力。具体核定时,应根据企业或企业内各生产环节的不同生产特点而采用不同的方法。通常采用:(1)单一品种生产的设备组生产能力核定,计算公式如下:  (2)多品种生产的设备组生产能力核定: ❶ 按标准产品计算生产能力; ❷ 按代表产品计算生产能力; ❸ 按假定产品计算生产能力。 (3)工段生产能力核定。(4)车间生产能力核定。(5)企业生产能力核定。 ❶ 基本生产车间之间生产能力的平衡; ❷ 基本生产和辅助生产环节之间生产能力的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