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性建设
“非生产性建设”的对称。 指直接用于物质生产或直接为满足物质生产需要的项目的建设。按现行统计口径,具体指:(1)工业建设。包括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办公室、实验室等的建设;生产用机械设备的购置及安装;生产用的器具、工具等的购置。(2)建筑业和地质资源勘探事业建设。包括施工单位和地质资源勘探单位的办公室、仓库以及建筑生产和地质勘探用的其他建筑物的建设;生产用的设备、工器具购置。(3)农林水利建设。 包括农牧场有关农业生产的办公室、仓库等的建设;造林及林业机械、器具的购置;水利事业建设;渔轮码头、水产用房建筑等。(4)运输邮电建设。包括铁路、公路、桥梁、航道、码头的建设;车辆、飞机、船舶购置;邮电事业房屋建设;邮政设备购置等。 (5)商业和物资供应建设。生产性建设能够直接增加国民经济各部门的生产能力。又是进行非生产性建设的物质基础。 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合理安排生产性建设与非生产性建设的比例关系。同时注重生产性建设的经济效果,这对于保证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和协调发展有著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