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是政府领导下的卫生运动领导、协调机构。 主要任务: ❶ 组织、协调各地区、各部门,把爱国卫生运动纳入各自规划。 ❷ 组织动员各行各业群众、干部深入持久地开展社会卫生管理工作。 ❸ 制订和修改各地的卫生制度、卫生法规。 ❹ 进行爱国卫生运动的预测和决策,运用卫生章法,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部门的作用,使爱国卫生运动经常化、制度化、科学化。 ❺ 加强城乡卫生基本建设,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国家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中央宣传部、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委员会以及工业、财政、商业、农业、水利、化工、文化、教育、卫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体育、公安、民委和工、青、妇等部门领导组成。县以上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中国人民解放军团以上单位设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