漆身吞炭
《战国策·赵策一》载:战国时,赵襄子杀了智伯。 智伯的门客豫让为报知遇之恩,“入宫涂厕”欲刺赵襄子,不成被捕。获释后。“又漆身为厉(癞),灭鬚去眉,自刑以变其容,为乞人而往乞,其妻不识,曰:‘状貌不似吾夫,其音何类吾夫之甚也!’又吞炭为哑,变其音。”以使人不能辨认,以求再次谋刺赵襄子,替智伯报仇。 参见《史记·刺客列传》。 古人十分重视“士为知己者死”的道义信条,故豫让自戕自残,改变音容,以求达到为智伯报仇的目的。 后以“漆身吞炭”常比喻为达到某种目的而残酷自戕的行为。 宋·文天祥《张元帅谓予:“国已亡矣,杀身以忠,谁复书之·”予谓:“商非不亡,夷齐自不食周粟。 人臣各尽其心,岂论书与不书,·”张为改容。因成一诗》:“智灭犹吞炭,商亡正采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