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军水师
分内河、外海两种。 内河水师负责巡查河道,配合陆营作战;沿海各省的外海水师负责防守海口、搜捕海盗等任务。有的省区内河、外海水师兼而有之。水师编制略同于绿营,最高军阶为提督,依次为总兵、副将、参将、游击等军阶。 凡有满、蒙水兵单位,如江宁水师,编制仿八旗,由协领、佐领等武官充任。 战船大多为木质船,外海为同安船,内河以唬船、哨船为主,由各省船厂制造,大小异式,名号各殊。水师士兵除配备冷兵器外,战船并配备火炮若干门。 太平天囯战争期间,长江水师不敌太平军水营的攻击,清廷遂从广东等地调集红单船及外洋水师增缓长江战区,但仍未能控扼制江权。旋曾国藩组建湘军水师,在长江中游逐渐替代清军水师,与太平军水营作战,原清军水师仅在长江下游局部江面起配合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