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群核算
“分群核算”的对称。 为适应畜禽饲养混群管理,按畜禽类别核算饲养费用、产品或劳务成本。如,所饲养的猪不论成年种公猪、老母猪、仔猪、幼猪及育肥猪等合并在一类进行核算饲养费用。实行混群核算的,要在“畜牧业生产”、“辅助生产”帐户下按类设置明细分类帐户加以核算。各类畜禽的饲养费用按类别综合在一起,不再分群或年龄组核算。 小牲畜(猪、羊、免等)和家禽本身的价值也合并在“畜牧业生产”帐户,作为期初存栏(舍、棚)和期末存栏(舍、棚)价值处理。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畜禽调出和年末存栏(舍、棚)畜禽价值可按上级规定固定价格计算。副产品价值主要是厩肥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