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一个国家的法院对涉外民事案件的受理、审判或执行,以及当事人进行涉外民事诉讼活动所必须遵循的法定程序。诸多国家对涉外民事诉讼程序都有所规定,但立法体例不同,大致有以下三种: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点 ❶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是针对涉外民事诉讼的某些特殊问题,在程序上作出的特别规定,它不是一套完整的、独立的程序。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特别规定的具体内容 在涉外管辖方面,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四种管辖制度,即牵连管辖、约定管辖、应诉管辖和专属管辖。在送达方面,规定了七种不同的送达方式,即依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通过外交途径送达、由我国驻外国使领馆代为送达、向受送达人委托的人送达、向受送达人设在我国的代表机构送达、向受送达人邮寄送达以及公告送达。在期间方面,主要有两个特点:一是期间较长,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涉外民事诉讼的上诉期和答辩期为30日;二是当事人可以申请延长期间。在财产保全方面,涉外财产保全只能依当事人申请,并且不以提供担保为前提。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法院裁定准许后,申请人应当在30日内提起诉讼。在审理期限方面,只规定涉外诉讼的一审案件和二审案件不受一般民事案件一审和二审审理期限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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