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商法
调整以商业为目的的海上运输中船舶及其所有人与其他有关当事人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681年法国路易十四颁布的《海事条例》是第一部完整的海商立法。现在世界大多数国家均有海商立法。 海商法的内容主要有:船舶的取得、登记、管理,船员的调度、职责、权利和义务,客货的运送,船舶的租赁、拖带与碰撞,海上救助,共同海损,海上保险,海上钻探,船舶航行规则,港口管理等内容。 海商法属于国内法律,但在国际通航贸易中发生船货纠纷后,因各国法律不同,解决纠纷就发生困难。为解决这些困难,各国政府认为有必要签订国际公约,使各国有所遵循。目前主要的国际公约有《统一提单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统一有关海上救助的若干法律规则的公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