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法院查证制度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法院查证制度 一种证据规则。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对自己的主张举证的,应向法院申请查证;经法院审批后,当事人对申请查证范围内的举证责任即可免除。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举证而申请法院收集证据,须具备以下三个要件:一是负有举证责任一方当事人明确提出申请,要求法院查证;二是所要收集的证据与本案争议事实相关,且是定案所必需的证据;三是当事人因无法克服的客观原因而难以自行收集证据。当事人申请法院查证制度是对当事人举证责任的一项救济,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诉讼中法院调取证据的公正性。 诉讼中,对于需要进行审计、鉴定才能确认事实案件,当事人应向法院提出鉴定或审计的申请。对当事人不申请的,或合议庭告知需要鉴定或审计但当事人拒绝预付鉴定费或审计费,且不能对需鉴定或审计的事实举证证明的,使其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