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法租界地主会议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法租界地主会议 法国殖民主义者在租界设立的类似议会的组织。 1856年(清咸丰六年)召开第一次会议。以后成为定制,由讨论捐税发展到正式参政。 1866年(清同治五年)7月颁布的《公董局第一次组织章程》,对参加地主会议的选举人和被选举人的条件作了规定。1868年4月14日,法国驻沪总领事马浪发布的《公董局第二次组织章程》,取消了对被选举人的某些限制。 地主会议一般在选举公董局董事时召开,其职能为追认董事会人选、监督董事会行政、讨论预算草案、决定界务方面的重要问题。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