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计量单位
见表1.10-5~1,10-9(摘自GB3100-93)。 表1.10-5 国际单位制的基本单位   注: ❶ 平面角单位度、分、秒的符号,在组合单位中应采用(°),(′),(″)的形式。例如,不用“/s而用(·)/s。 ❷ 升的符号中,小写字母1为备用符号。 ❸ 周、月、年(年的符号为a)为一般常用时间单位。 ❹ r为转的符号。 ❺ 人民生活和贸易中,质量习惯称为重量。 表1.10-9 用于构成十进倍数和分数单位的词头  注: ❶ 公里为千米的俗称,符号为km。 ❷ 104称为万,108称为亿,1012称为万亿,这类数词的使用不受词头名称的影响,但不应与词头混淆。 ❸ 〔 〕内的字,是在不致混淆的情况下,可以省略的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