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殉职议恤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殉职议恤 清代对族人死难抚恤规定之一。凡族人官员在江、河、湖、海上执行公务或抢险救灾中意外死亡,均称“殉职”。1734年,雍正帝规定,八旗官员如在外洋、长江、黄河、洞庭湖、洪泽湖等处殉职都按阵亡例优抚,“照本官应升品级加赠,荫一子入监读书。”若是在内洋、内河、海口及较小湖泊等处殉职,其祭、葬、恤银则按阵亡例减半发给,降一等荫子入监读书。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