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实物产量
指将产品使用价值相同(或相近)而规格或化学成份含量不同的产品产量,按不同的折合系数折算成为某一标准规格或标准成份含量的产品产量。 如煤炭在各矿区的煤质不同、发热量不同,在统计时均换算成每公斤发热量为7,000大卡的标准煤。 在计算时,先确定标准品,然后从各个不同规格产品与标准品之间的某一联系确定折合系数,以各种不同规格产品的生产量乘以各自的折合系数,汇总即得。 计算公式为: 标准实物产量=∑(实物产量×折合系数)  如各种皮革折合成为牛皮张数,马、骡、驴、骆驼皮为1折1,猪皮2折1,羊皮6折1,兔皮40折1,其他杂皮10折1等。 标准实物产量在计划和统计工作中,对安排生产任务,计算生产能力、劳动生产率等有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