枉尺直寻
《孟子·滕文公下》:“陈代曰:‘不见诸侯宜若小然;今一见之,大则以王,小则以霸。且《志》曰:“枉尺而直寻”,宜若可为也。’孟子曰:……且夫枉尺而直寻者,以利言也。如以利,则枉寻直尺而利亦可为与·’” 枉,弯曲。 直,伸。 寻,古代量词,为八尺(一说为七尺)。枉尺直寻,意思是说屈一尺而能伸八尺,比喻小有所屈让,以求大有所获益。孟轲弟子陈代引用这种说法,表示要去谒见诸侯。孟轲反对他这种趋利的行为,反对“不待其招而往”的作法。后因用为贪图利益的典故。 《晋书·戴逵传》:“识其枉尺直寻之旨,采其被褐怀玉之由。”唐·柳宗元《法华寺石门精舍三十韵》:“寸进谅何营,寻直非所枉。”诗人用孟子语意,认为那种为了贪得而卑屈于人的行为是不足取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