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户
中国旧时手工丝、棉织业的从业户。 自宋至清,在丝织业发达的江南地区,泛指个体手工业人户和绸缎商人。19世纪起,绸缎商人设机雇匠自织或发料交机户代织,为别于一般机户,自称缎庄、绸庄或账房。 个体手工业者设有机房者仍称机户,有时也称*机匠。 其经营分自织和代织。前者自购丝料,自产自销,称“现卖机户”;后者向缎庄、绸庄或账房领料加工,取得计件工资,称“带织机户”,又名“揽织”、“揽机”或“料机”。清以前机户隶*匠籍,须为织染官局服徭役。 明江南机户常以存留匠形式服役于本府织染局。清自顺治八年(1651年)起,南京、苏州、杭州三地官设织造局行买丝招匠经营办法。 清末机器丝织业兴起,手工机户逐渐衰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