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头设计
瓶重 在型坯无显著垂伸现象的情况下(亦即,不使有很慢挤出的大而长的型坯),瓶重与口模/芯型尺寸的关系可用下式近似地计算之: W=CπDmtLS2 式中: W=吹制品重量,包括瓶颈飞边(克或唡) L=吹制品或型坯的长度,包括合模尾料(厘米或吋) Dm=口模环形缝的平均直径(厘米或时) t=口模环形缝宽(厘米或时) S=所用聚合物的离模膨胀比 C=聚烯烃的常数 =0.78(公制单位) =0.45(英制单位) 此公式仅直接适用于有固定定型段的口模。在有型坯控制(可变口模缝隙)的吹塑机情况下,根据所采用的型坯厚度,对计算应作适当修正。 表5-4 各种热塑性塑料的剪切速度对离模膨胀的影响  型坯直径 截坯长度应不超过瓶底宽度的80%。型坯直径可由下式计算,但应不超过容器宽度的2/3。   式中: D=型坯直径(厘米或时) L=截坯长度(厘米或时) 型坯垂度( )可由下式计算:  式中: L=型坯长度 g=重力加速度 μ=熔体粘度 V0=挤出速率 p=熔体密度 t=型坯挤出时间 吹胀比 吹胀比或瓶直径与型坯直径的比,通常应在3∶1以下,但对于特殊的设计要求可以增大。 模口定型段长度 应用下列比例:  此外,亦可采用下列通用关系式: 模口定型段长度=8×口模环形缝宽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