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事第七十七
古者圣王昭义以别贵贱,以序尊卑,以体上下,然后民知尊君敬上,而忠顺之行备矣。 是故古者天子之官有典命官,掌诸侯之仪。大行人,掌诸侯之仪,以等其爵。故贵贱有别,尊卑有序,上下有差也。典命诸侯之五仪,诸臣之五等,以定其爵,故贵贱有别,尊卑有序,上下有差也。 命:上公九命为伯,其国家、宫室、车旌、衣服、礼仪、皆以九为节;诸侯诸伯七命,其国家、宫室、车旌、衣服、礼仪、皆以七为节;子男五命,其国家、宫室、车旌、衣服、礼仪、皆以五为节。 王之三公八命,其卿六命,其大夫四命。及其封也,皆加一等,其国家、宫室、车旌、衣服、礼仪亦如之。 凡诸侯之适子省于天子,摄君,则下其君之礼一等;未省,则以皮帛继子男。 公之孤四命,以皮帛视小国之君,其卿三命,其大夫再命,士一命,其宫室、车旌、衣服、礼仪、各视其命之数;侯伯之卿、大夫、士亦如之;子男之卿再命,其大夫一命,其士不命,其宫室、车旌、衣服、礼仪,各如其命之数。 礼:大行人以九仪别诸侯之命,等诸臣之爵,以同域国之礼而待其宾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