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理
《吕氏春秋·季夏纪》第5篇篇名。 “明理”这里指明国家治乱之理。文章列举混乱社会的风俗是“君臣相贼,长少相杀,父子相忍,弟兄相诬,知交相倒,夫妻相冒,日以相危,失人之纪,心若禽兽,长邪苟利,不知义理”。 政治混乱的国家,没有尽善尽美的音乐,君主是有其名无其实,并著重描述了至乱社会产生的各种妖异现象,这反映了作者对当时社会状况的客观认识。但作者把日月星辰等自然现象出现的变异与国家政治联系起来,甚至还把一些荒诞的妖异现象产生的原因,归结为国家政治混乱,这说明作者受先秦阴阳家思想影响较重,对社会历史现象的认识还受到时代的局限,没有摆脱历史唯心论的束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