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心篇
熊十力哲学著作,上海龙门联合书局1959年版。 本书原拟分《通义》、《要略》两编,后因体力不支而只有《通义》一编。《通义》首先阐述三个原理。 其一是宇宙实体具有复杂性,非单纯的,认为实体为单纯的精神性或物质性都不正确。其次是体用不二。 体即实体,用即功用。实体变动,成为功用,而实体即功用之自体,不可于功用之外求实体。其三是心物不可分。心物为功用的两个方面,非异体,故不可分。 其次《通义》辨明了本心和习心的区别。本心是人的灵性,是本体;习心乃是日常的意识之心。人应通过习心,“保住本心之明几”,创立新的善习,以转化旧的杂染恶习,“以弘大本心之善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