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学校
古希腊、罗马时的一种学校类型。 公元前五世纪的雅典出现了最早的文法学校。它是专门为七岁至十三四岁的男孩设立的初等学校,儿童在文法学校中学习阅读、写字计算。 公元前三世纪以后,古罗马也出现了文法学校,是比初等学校高一级的学校,学习拉丁文、希腊文和修辞学等,为以后升入高等修辞学校作准备。 十二世纪以后,英国设立许多文法学校,以学习古典语文为主,是文科中学性质的学校。 1944年英国学制改革后,文法学校是普通中学的类型之一。这个时期的文法学校在课程开设方面比前一时期有所变化,除了继续重视古典语学科的传统外,还开设了外语、数学、几何、三角、地理及体育,音乐等课程。 文法学校把学生的学习期分为两个阶段,前5年为普通教育阶段,第六年为分科阶段,在第六学年,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能力,分别升入人文、语文,数理或艺术班,学生在六年级选修之学分,在进入大学后可免修相应之课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