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官惩戒
资本主义国家对违法失职文官进行惩处或制裁。 对于违法失职的文官,各国均不采取姑息态度。有关事件一旦被发现,总要绳之以法纪。 文官惩戒的作用在于:(1)制裁滥用职权或以权谋私的行为,保证权力和责任的统一;(2)处理不负责任、不尽义务的官员,促进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文官惩戒分司法惩戒和行政惩戒两种,前者指由司法机关对触犯法律的文官进行的惩戒,后者指由行政机关对违反服务纪律的文官进行的惩戒。 这后一种惩戒大致分3类:(1)申诫、警告、罚款、记过类,运用于较轻微的过失;(2)减薪、停薪、停升、停算年资类,适用于情节稍重的违纪行为;(3)降级、降职、调职、免职、离职、休职、取消退休金类,适用于严重的违纪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