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经营审批发证
文化市场管理机关对申请开办文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资格审查、核发证件、批准开业的工作方式。审批发证的程序是:先由开办者对主管部门或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上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批证明和开办资格的有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文化市场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告;然后由文化市场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是否具备开办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查批准后发给《文化市场经营许可证》,持此证向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办理《营业执照》;一些大型的公共娱乐场所还须由同级公安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并颁发《安全合格证》方可营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