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案件
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对案件加以撤销、注销的处理决定。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有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的: ❶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❷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❸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❹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❻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侦查机关撤销案件后,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