掠夺婚
又称抢劫婚,指男子用暴力从其他可婚氏族劫夺女子作为自己的妻子的婚俗。 是原始氏族社会的一种嫁娶方式,产生于从对偶婚向单偶婚、从妻方居向夫方居过渡的时期。母系社会后期,由于男子在社会生产中日益起著决定性作用,为打破母系的世系计算与财产继承规则,而采用了抢劫妇女的方式建立婚姻家庭关系。通过抢劫婚,被抢的女子就得永住夫家,既能使女子保持贞操,又能使所生子女属于父系氏族,以便继承父亲的遗产。随著私有制的产生、特别是在奴隶制社会,把妇女当作一种财产或奴隶加以买卖,使抢劫婚带上了新的内容,含有新的性质。 作为掠夺婚的残存,后来的一些部落或民族变成为一种求妻方式,新郎单人或新郎与其同伙假装用暴力把新娘从女方抢夺过来。掠夺婚婚俗在旧中国少数民族地区曾普遍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