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亲
旧时婚俗。 男方通过抢夺女子的方式来成亲,称抢亲。旧时无锡地区亦有此俗。抢亲是由古代氏族社会时期用战争手段俘获妇女的一种强制婚姻形式“掠夺婚”发展演变而来,但到近代其内容与方式已有很大变化。一般是男女两家原已订亲,但到后来男方因家贫而无力举婚,或是女方因某种原因(如嫌男家穷或女家缺少劳力等)而借故推迟婚期,于是便有抢亲的情况发生,另外,寡妇再嫁也常用抢亲的方式。 抢亲时,抢亲队伍事先伺伏在被抢女子必经的路上,等到该女一出现,即由新郎在同来者协助下,迅速将其拖拥至早已准备好的车轿或河边小船上,然后回到男家成婚。路人知其为抢亲,也不上前阻拦,只是观望而已。此俗今已不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