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弃
反映辩证否定观的哲学范畴。 是从德文中意译来的概念,含有克服、抛弃和保留、继承的双重意义。指事物对其自身的否定不是简单地抛弃,而是克服、抛弃其消极的东西,又保留、继承其积极的东西。辩证否定观认为,事物的否定是由于事物内在的矛盾运动而实现的自我否定。其重要特点是:(1)否定是事物发展的环节,是对事物的质的根本否定,是旧事物向新事物的转化,是新旧事物之间的决裂,它在新旧事物之间划出了一条确定的界限。 因此,它体现了事物发展过程中的非连续性,即间断性;(2)否定是新旧事物联系的环节,新事物是在旧事物中生长起来的。当它作为新事物去否定旧事物时,也是带著旧事物中一切积极的、有益的东西的。因此,它又体现著新旧事物之间的历史的联系,体现著事物发展过程中的连续性,即不间断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