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德国鸡瘟捕杀处置立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德国鸡瘟捕杀处置立法 德国《家禽条例》第13条规定:(1)如果确认某一禽场发生了鸡瘟,由有关当局安排屠宰和无害化消灭这些禽类。(2)如果确认某禽场发生了新城疫,有关当局可根据疫病防治要求捕杀这些禽类。第14条规定,已确认发生鸡瘟和新城疫的禽场里的家禽,只能在较容易并安全地进行清洗和消毒的房间或场所里屠宰,在屠杀病禽后,屠宰间或待宰间以及里边放置的和在宰杀过程中使用过的杂物,必须立即彻底清洗和消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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