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纳推理
它不同于演绎推理。 演绎推理是指从真的前提出发按照逻辑有效的规则可以得到完全真结论的推理。归纳推理则是从真前提出发按照各种归纳逻辑有效的规则可以得到一定程度为真结论的推理。 经验科学的陈述不仅需要演绎,也需要归纳。 对于逻辑上真、假的陈述,原则上由演绎推理即可建立或反驳。但经验上真、假的陈述则需要建立在证据上的归纳推理。 归纳推理是一个极有争议的课题。 归纳推理的类型可以涉及很多,但至少可以分为概率的(例如归纳的贝叶斯理论与非贝叶斯理论)和非概率的(例如因果陈述的和模糊的)二类。 建立在概率解释上的归纳推理有二个著名的派别,贝叶斯学派(见《贝叶斯公式》条目)和非贝叶斯学派。 按照非贝叶斯学派的观点,由于先验概率无法知道,因此贝叶斯公式失效。 为此,非贝叶斯学派的方法是采用最大似然原则。 给定证据e,接收这样的假设,它具有相对于e的最大似然。也就是说,在所有的s∈S的语句中,接收使得条件概率P(e/s)最大的那个假设S(语句)。 当这个最大似然不存在时,接收哪个S就无关紧要了。 当前提(证据)e不是一个语句,而是全部可能的前提类的时候,问题就变得复杂得多了。这时归纳推理往往和决策理论联系在一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