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
指文书处理部门或业务部门需要归档的文件材料向档案室移交的时间。 是归档制度里内容之一。归档时间要根据机关及其形成档案的特点来确定。 处理完毕的文件,在文书部门或业务部门暂时保存一段时间,通常规定在次年6月底以前向档案室移交。 对于一些专业文件,特殊载体文件或驻地分散单位的文件,为了便于日常工作查考,可以适当延长归档时间。对于内部机构简单或不设内部机构的小机关,文书处理和档案工作由一人兼管,就不需要专门规定归档时间。确定统一的切实可行的归档时间是非常必要的。 一方面文书部门或业务部门暂时保存本年度的文件,可以节省到档案室查找文件的时间和手续,便于日常工作使用。另一方面,档案室可以腾出手来去开展本身的业务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