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性退休制度
这种退休制度是相对强制退休制度而言的。 具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在规定退休年龄上具有某种程度的弹性,不是“一刀切”的做法,而是根据各个人的具体情况和工作的需要,既可以提前退休,也可以推后退休。这种制度比较符合客观实际。它既具有著许多与强制退休制度同样的作用,又不会因为年龄而歧视整个群体的人。 对老年人来说,将允许一些身体健康而具有专长的人继续工作,生活得更有生气;同时,对社会保险、养老金方面也会减轻经济上的压力。二是退休前在工作时间上采取弹性的措施,即变一次性全部离开工作为分段逐步离开的措施。 就是在完全离开工作之前,先实行6小时、4小时、2小时工作制,使之有一个缓冲的环节,使退休者逐渐适应角色的转变;也有些国家让老年工人自己安排每天的工作时间,在其间休息一段足够长的时间,以便消除疲劳。这种办法受到老年职工的欢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