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富美
【生卒】:1938.10.10~ 【介绍】: “侨务委员会”委员长,前“监察委员”。 女,台湾云林县人。民进党籍。1961年台湾大学法律系毕业。1962年美国西北大学法学硕士,1970年美国哈佛大学哲学博士。 1967~1970年任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研究员。1976~1981年任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讲师。 1985~1986年、1989年任美国斯坦福大学法学院讲师。1988年任“北美洲台湾妇女会”首任会长。 1981~1994年任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研究员。 1991年底任民进党籍第2届“国大代表”。1994年12月任台北市政府诉愿审议委员会主任。1996年当选第3届“国大代表”。 1999年任第3届“监察委员”。2000年5月任“行政院侨务委员会”委员长。 2002年2月获留任。夫陈文雄,美籍华人,美国旭电公司董事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