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全国以及各省、市、县国家建设用地、乡(镇)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村个人建房用地等各类非农业建设项目每年所能占用耕地的最高限额。 制定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指标是土地管理的一项重要的行政措施,是土地管理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制定控制指标必须以科学管理土地,计划占用耕地,合理利用每寸土地为目的,以提高土地利用率,讲求社会整体效益为前提,在确保农业有足够耕地的基础上,规定非农业用途所能占用耕地的最高限额。 在制定控制指标时,应对本地区的经济发展速度作出比较科学的预测,对土地利用进行长期、中期和短期的规划,然后在此基础上制定年度控制指标,将各类非农业建设用地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之中,从而将土地管理和计划管理紧密地结合起来。年度占用耕地的控制指标,要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通过,并报上级人民政府备案。 控制指标一经确定,即具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