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公债
抗日战争期间,国民党政府以筹措“建设事业经费”为名发行的公债。 共三次:第一次于1939年4月、8月分两期发行,总额“法币”6亿元;第二次于1940年5月、11月分两期发行,称“建设金公债”,以外币计算,分两类:一为英镑1000万镑,一为美金5000万元;第三次于1941年3月、7月、11月分三期发行,总额“法币”12亿元。以“法币”计算的公债均未印成债券,以总预约券的方式,向中央、中国、交通、农民四银行抵押,银行用作发行准备,增发纸币。 以外币计算的公债,于1948年9月换发以“金圆券”计算的“卅七年整理公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