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有为税收思想
康有为(公元1858-1927年)名祖诒,字广厦,号长素,广东南海人。 近代著名思想家、政治家。曾推行变法维新运动。 康有为的税收思想主要反映在他的《人类公理》一书中。 设想在理想的社会中,略仿古井田之制,土地公有,民不得私名田,按土地所产多寡约十而税一。 此外不再征其他捐税(指与土地有关的而言)。并由政府举办公营企业,如大铁路、大轮船、大矿务、大制造局等等。 公营企业的收入主要是补充什一税之不足。康有为还曾建议实行“公民税”,每人“以岁纳十元取得公民头衔”。 他的财政、税收思想无甚创见,而且多空想、复旧的色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