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姜恨
《诗经·邶风·燕燕·序》:“《燕燕》,卫庄姜送归妾也”。 东汉·郑玄笺:“庄姜无子,陈女戴妫生子名完,庄姜以为己子。庄公薨,完立,而州吁杀之。 戴妫于是大归,庄姜远送之于野,作诗见己志。 ”诗云:“燕燕于飞,差池其羽。之子于归,远送于野。” 《燕燕》一诗,相传是卫庄公寡妻送庄公妾戴妫时伤别之作。 卫庄公(蒯聩)被己氏杀死后,戴妫所生子完立为君,又被州吁杀死。戴妫大归之时,庄姜送之于野,见燕子双飞,有感自己孤独而作此诗。 后借以为咏燕之典。 唐·李山甫《燕》诗:“整羽庄姜恨,回身汉后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