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广州教案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广州教案 法国天主教广州总主教邵某在广州屡次包揽词讼。 1898年4月中旬的10天之内,即插手案件8起,案情皆与教堂教务无涉。后邵主教又公然收广东当局奏明严拿的在逃犯为教徒,藏匿教堂,反由驻广州法领事屡次来文索赔。6月3日,两广总督谭钟麟将有关情形密咨总理衙门,请其转告法公使毕盛,或将邵主教撤回,或令调往他处,以免酿成事端。同时,总理衙门密函驻法使臣庆常,令其与法国政府直接交涉。 7月19日,毕盛照会总理衙门,谓据驻广州法领事报告,谭钟麟来文各事实无根据,对邵主教劣迹完全避而不提,并恐吓总理衙门。7月25日,总理衙门照会毕盛,不再坚持原来要求,仅请毕盛查询此事后照复,再行转咨两广总督办理。 之后不了了之。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